越南實行一夫一妻制,基本上實現了婚姻自由。男子的法定結婚年齡為20歲,女子為18歲。結婚必須辦理登記手續。傳統婚禮一般包括問名禮、訂婚禮、送彩禮及婚禮四個步驟。各少數民族則保持本民族的傳統婚俗。



越南京族人結婚主要有三個步驟。首先,男方家派人前去女方家了解女方的年齡,以推算男女雙方生辰八字是否相合,如果男女雙方生辰八字相合,便行求婚。男方給女方家送去聘禮,聘禮中必須有檳榔果,對方收下檳榔果即表示同意成親。經媒人談成後,訂婚人在雙方親友在場的情況下簽訂婚約,並把它放置在男方家神龕上的祖宗牌位前。舉行婚禮前,男方家還要向女方家送禮,其中要有一對大白鵝,它們的翅膀要用紅線捆起來,表示新婚夫婦“白頭偕老”。從訂婚到結婚這段時間,新郎要在每個月上牛月的某一天去給未來岳丈家幹活,這是古代服役婚俗的殘餘。最後是迎親和舉行婚禮。



婚禮一般選在“黃道吉日”舉行,男方到女方家迎接新娘。雙方家庭都要擺設婚宴,宴請親朋好友。婚禮這天,在新娘拜祭新郎家祖先和跪拜了雙親以後,婚禮便結束。洞房花燭夜夫妻要喝交杯酒。由新郎倒酒,先飲一半,然後將杯遞給新娘,新娘將剩下的酒全部喝光。三天后新婚夫婦要行回門禮,雙雙返回女家探望。按風俗,新婚夫婦要向村中交一部分聘禮,方能得到社會的認可,交納方式各地不一,如有的地區人們在大路上橫一道繩子攔住迎親隊伍,交錢後方能通過。



泰族婚姻習俗是男方上門入贅,8~10年後才能舉行正式婚禮,妻子再回到夫家。夫死只能“轉房”,轉嫁弟弟,沒有弟弟或弟弟已成婚者,只能守寡終身。



苗族仍存在搶婚習俗。在越南中部的一些民族中,流行收養“童養婿”的婚俗。沒有男孩的家庭往往花錢買男孩做童養婿,長大成人後招為女婿,這种女婿不得另立門戶。



從前,越族有錢男人有多妻的習俗,丈夫納妾時,必須得到第一個妻子的同意,而第一個妻子永遠是家務事的總管。男子在家中雖然掌權,但凡遇到家事問題都要與妻子商量解決。離婚比較容易,丈夫將一枚錢幣分作兩半兒,一半兒交給妻子,說明已經離婚,她可以再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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